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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观世界体系优势
全球204个国家和地区共同遵循

三大标准化组织共同推出、全球无歧义唯一命名。应用于政府机关、军产、医疗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。微软、华为、中兴、苹果、谷歌、亚马逊、索尼、GE、阿里巴巴、腾讯、西门子、飞利浦、强生、新华三、辉瑞、迈瑞、联影、小米、GS1、泰尔茂、思科等涉及到各行各业,都在使用OID。

我国于2007年由工信部发文设立了国家OID注册中心,代表中国对接国际组织,先后为各级政府机构分配了OID。我国研制OID相关标准的政府部门包括:中办、国办、工信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人社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药监局、林草局、密码局、大数据局、气象局、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

在医疗卫生领域几乎全部的专业医疗机构,都涉及OID的相关标准与应用。国际卫生标准化组织HL7、IHE、DICOM、ICH均采用OID作为唯一身份。国家卫健委围绕OID研制了近百项,涉及到机构管理、电子病历、医疗流程等行业标准。国家药监局参与制定了OID管理标准,还包括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的23项电子证照相关的行业标准。《“十二五”医药工业发展规划》与《“十四五”医药工业发展规划》均将医药工业定位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,但后者在发展目标、政策重点和创新导向方面实现了显著提升。随着两办《全国电子证照管理办法》(1.2.156.10)、工信部(1.2.156.339)《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》与国家卫健委(1.2.156.10011)《卫生信息标识体系 对象标识符注册管理规程》农业部《农业对象标识符分类与编码规则》、林业林草局《林业物联网 第403部分: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通用要求》、商务部《重要产品追溯—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》;国家药监局已陆续公告发放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注册证等全部25种涉企电子证照等一系列的政策标准出台加速了OID在药品、中药材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领域的应用。